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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立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我院在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区域改革发展

深刻认识新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意义,围绕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

全力保障国家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增强工作前瞻性,结合办案,深入剖析我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发案原因,撰写区域刑事犯罪情况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重要参考。积极推进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全力维护党的十九大、第十三届全运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担当起防控经济风险、服务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人。着力防范金融风险,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9人。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595次,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

坚持做到司法为民。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积极参与治理环境污染突出隐患和行业共性问题。

二、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19人,其中局级领导干部3人,大要案率达70%。特别是全力办好重大案件,形成强大震慑,昭示反腐决心。成立专案组,历时45天完成原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建国涉嫌受贿案件的侦查工作。在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成功劝返“红人员周某某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此案是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对潜逃泰国的“天网”行动追逃人员刘国虎完成接收和侦查工作,两起案件经我院审查起诉完毕,已移送法院审理。

强化预防工作实效。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综合分析,撰写《河东区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提出防治对策建议。与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举行检企共建签约仪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继续编辑出版《河东预防与交流》专刊,编印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共接待53个单位1200余人次参观我院警示教育基地,切实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

积极配合转隶工作。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细致做好干警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按照《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线索移交等工作。

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河东建设。

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安全。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9人,同比上升14.9%,提起公诉691人,同比上升37.1%。依法办理市第三心医院暴力伤医案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妥善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全年依法不批准逮捕136,不起诉27人。严把审查关口,适时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排除非法证据。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完善审查逮捕阶段公开听审制度,对8起审查逮捕案件以召开听审会的形式,公开听取侦查人员、辩护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并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案件公平公正。

    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诉“黄赌毒”犯罪47人。主动适应网络犯罪发展新形势,坚决查处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案件,维护网络环境安全。对1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促进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四、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强化拓展法律监督职能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件,位于全市前列,同比提升325%。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7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推行“定点+巡查”工作模式,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同步监督,利用该机制对10起刑事案件提出侦查监督、引导取证意见,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实行动态监督,监管场所连续十八年无超期羁押。全力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3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同比上升362.5%。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深入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地走访全区12个司法所,对列管人员建档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有效防止脱管、漏管问题发生。

着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6件,同比上升100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请抗诉4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对裁判正确的85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接入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平台,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并审结1件。

不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推进检察服务“一站式”大厅建设,为来访群众耐心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受理来信来访165件次,检察长接待群众185人次,连续十五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推进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关护机制,积极申报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举办知识竞赛、组织模拟法庭等形式,参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开通未检微信公众号,加大宣教预防工作力度,受到学生和家长欢迎。

五、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对公平正义的满意度。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简内设部门,实现业务职能科学配置、行政职能优化整合,全面加强司法办案一线力量。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员额制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针对员额制改革运行情况开展深入调研,撰写分析报告,及时发现、研究解决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推动检察改革取得实效。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邀请公安、法院、司法局和律师代表来院举行座谈,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进一步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积极应用多媒体举证示证系统,提高当庭指控犯罪能力;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达52.3%有效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推进办公楼光纤改造等工程,辅助司法办案,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确立以智能语音识别平台等通用需求为“点”,以办案辅助系统等业务需求为“线”,以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等改革需求为“面”的科技强检思路,构建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

不断优化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精心组织专题调研、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完善案件查询、阅卷预约等功能,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08件,公开法律文书469件。建立本院门户网站,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适时发布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和主要检察工作成效,对本院开展的重大活动进行同步直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巡视组对我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建立学习微信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调动广大干警自主自觉的学习意识,通过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及时检验学习成效。

完善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完善干警分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设立导师培养制度,推行案件汇报、面试答辩、案例讲析一体化的业务培训模式,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和各级业务竞赛,促进其尽快成长成才。一名干警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一名干警以全国第五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实现了我院在全国大赛上新的历史突破。

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形式,抓履职、严纪律、强作风。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公车使用、个人言行等方面加强监督,开展检务督查20余次,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庸懒散”、不履职、不尽责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引导干警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

注重检察文化建设。继承和发扬“爱心妈妈”“焦裕禄勤政为民工作室”的文化品牌价值,开展为民服务活动10余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打造“东检书社”新品牌,在各部门设立“读书角”,建立每日晨读、每周课堂等制度,组织开展全院范围的读书朗诵活动。着力建设“半边天家园”“文化墙”“道德讲堂”等文化阵地,注重发掘树立身边典型,教育引导干警对标先进、见贤思齐。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面对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检察工作距离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监督职能发挥不平衡不充分,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监督方式有待创新。三是对深化司法改革的后续性发展规划不够明晰,针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研究不够深入,对改革中的新领域新业务探索不够。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于党建工作的推进和监督力度不够,廉政教育和内部监督的形式缺乏创新。

2018年,我院将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以实际行动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新征程中贡献检察力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判断,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旗帜鲜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实现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新的发展阶段中来思考和谋划,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细化实化检察服务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体现检察新作为。

二是牢记职责使命,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牢牢把握党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部署,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依法严惩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犯罪,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认真研究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举措,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是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推进检察改革任务。既坚定不移落实好党中央部署的各项重大改革任务,又坚持边改革边总结,着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助推改革,根据检察权运行规律和现代管理规律,研究构建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内教育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的检察队伍特点,发掘文化品牌的新价值新作用,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和培训方式,实施梯次化人才培养战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为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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